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2025-04-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2〕42号),加快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启动合作区2024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2〕42号)(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组织项目材料。

  三、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6月21日18:00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填报申报材料(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随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及时掌握审查结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于7月1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工作。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报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7月7日18:00前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初审的企业须在7月8日9:00-7月11日18:00期间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专题,分别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申报多个专题的企业,其申报单位实质性运营证明材料可单独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后提供一份;若申报的多个专题中,所要求的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内容一致,亦可单独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后提供一份。

  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封面内容为:“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专题名称”+“企业名称”,具体附件内容按申报材料的清单顺序胶装成册,要求整本申报材料有目录和编排页码。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与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

  (四)专家审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得出审核结论。

  (五)资金审定。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根据专家审核结论,确定资金方案。

  (六)公示。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拟定奖补名单和金额在合作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到linankun_temp@hengqin.gov.cn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并留纸质原件材料备查,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七)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0756-8938953 林先生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经济发展局323室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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