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事前(中)项目入库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5-08-01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工作方案(修订本)》(惠市工信函〔2025〕30号)、《惠州市数字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惠市工信〔2024〕240号)、《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申报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25〕24号)和《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三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惠市工信函〔2025〕3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推荐、项目评审、信用核查和市工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流程,拟安排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事前(中)项目)入库51个共计奖补资金534.7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题)第三批项目(事前(中)项目)入库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7月29日-8月4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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